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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购置税你该缴多少

财政部有关人士释疑解惑
2000-12-11 来源:生活时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2月10日讯(通讯员 张云 记者 赵文立)从2001年1月1日起,我国将开征车辆购置税,取代现行的车辆购置附加费。车辆购置税怎么计税?缴多少?带着这个大家所关心的问题,记者请教了财政部有关人士。

据介绍,车辆购置税实行“从价定率”的方式计算应纳税额,由购置车辆的计税价格和税率加以确定,税率为应征车辆计税价格的10%。主要有以下3种情况:第一,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第二,纳税人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和消费税的合计数。第三,纳税人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最低计税价格进行确定。此外,不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由国家税务总局参照其市场平均交易价格分别加以确定。当纳税人申报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最低计税价格,按照最低计税价格征收车辆购置税。什么时候征税呢?购置应税车辆之后、办理车辆登记注册之前。车辆购置税实行一次性征收制度,购置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不再重复征收车辆购置税。

哪些车免税?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车辆;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减免税车辆。

据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开征车辆购置税,这主要基于两方面的考虑:第一,车辆购置附加费是1985年经国务院批准,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强制征收的专项用于国家公路建设的政府性基金,已成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资金来源,具有明显的税收特性。将车辆购置附加费改为车辆购置税,要求纳税人依法缴纳税款,有利于理顺政府分配关系,提高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第二,从国际通行做法看,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普遍通过税收筹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极少采用收费的方式。这是因为,税收行为比收费行为规范,收支要纳入预算,实行规范化财政管理,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再者,开征车辆购置税取代原有车辆购置附加费,有利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依法足额筹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从而促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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